各区住建局、广州空港委国规建设局,市安监站,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安委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及市安委办有关“五一”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扎实做好房屋建筑(含管廊)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坚决防范遏制安全生产事故, 为“十四五”开好局和建党百年华诞营造安全稳定环境,现将有关安全防范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节前安全防范工作
各单位始终保持高度警觉,切实把节前相关工作做在前、做到位。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集中力量开展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履行好部门监管责任,加大对施工项目重大危险源检查力度,重点排查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和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脚手架工程、暗挖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特别是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限时整改到位,发现重大安全隐患,一律责令无条件停工整改并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强化施工企业主体责任
“五一”节日期间各参建单位人员须到位履职。建设单位制定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及应急处置预案,并做好各参建单位的统筹、协调和保障等工作。施工企业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开展施工安全提级管控,加强对一线工人的思想教育和安全培训,强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部署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确保整改到位。监理单位严格落实监理责任,对“五一”节日期间继续施工的项目,监理单位应及时补充完善监理实施细则,发现施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和现场管控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应当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应责令施工单位立即停工整改并报告建设单位;拒不停工整改的,应立即向工程所在地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三、合理安排施工生产任务
各参建单位要合理安排施工生产任务,严禁赶进度、抢工期和超能力、超强度生产。“五一”节日期间,各项目严格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非必要不安排施工要求;如确需施工,各参建单位企业分管负责人必须带班指挥,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保证施工全时段在岗履职。
四、持续抓好疫情防控工作
各单位在督促参建各方保证安全生产的同时,要持续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一是落实人员登记制度,加强工地封闭式管理,特别是在人员经常出入的区域设置测温设备,提高测温效率和准确性;二是做好施工项目内宿舍、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卫生、通风消毒工作,同时抓实施工项目防疫物资储备工作;三是加强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防控和安全出游知识宣传,引导参建人员加强自我保护;四是继续加强对中高风险地区来穗参建人员及来穗探亲家属的排查,详细掌握“五一”节日期间中高风险地区来穗人数及其身体健康状况,同时密切关注疫情态势,视疫情发展动态调整防控措施。
五、做好三防应急值守工作
全省于4月15日起进入2021年汛期,各单位要切实落实各项三防责任,严格执行防汛工作制度,加强值班值守,密切监视天气变化,及时掌握雨情、水情、风情、工情、险情、灾情,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障通讯联络工具畅通。要落实充足应急救援力量,做好应急处突准备,确保一旦发生突发险情、灾情能够快速响应和及时处置。各单位要对值守备勤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检查,确保人员到位、设备完好、联系畅通,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提高事故防范应对能力,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一”节日期间实行“零报告”制度,请各区住建局、广州空港委国规建设局、市安监站在每日 17:00 前在工作群报告辖区安全生产情况。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4月28日
(联系人:吴小鹏,电话:020-831244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