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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三防工作指引的通知
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2021-06-03 17:42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区住建局、广州市空港委国土规划建设局,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各有关单位:

  根据5月23日全省强降雨防御工作视频会商会议精神及工作要求,结合《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防汛防风防冻应急预案的通知》,我局制定了《广州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三防工作指引》,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1日

  广州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三防工作指引

  一、 压实工作责任

  1.落实党政领导责任人、技术负责人、管护责任人“三本台账”。

  2.强降雨期间,各区住建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在岗指挥。

  3.落实科(处)室联系所辖行业制度,全面掌握强降雨受影响情况。

  4.实行企业负责人带班指挥、项目负责人24小时现场值班制度,值守人员应确保通讯畅通,密切关注预警信号变化,在危险地段设立警示牌。

  二、强化隐患排查

  5.对在建工地的深基坑、脚手架、板房、起重机械、临时用电以及低洼易涝地带的人员等防汛措施进行排查。雷雨大风期间,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一律停止作业,并划定危险区域。对门楼、围墙、板房等临时设施必要时采取拉设缆风绳措施,处于群塔作业环境下的塔机应采取防碰撞等安全措施。

  6.指导督促老旧房屋(含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泥砖房)、房屋外立面(含玻璃幕墙)的三防安全隐患排查,指导督促区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协助属地做好危险区域老旧房屋人员转移工作。

  7.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排查物业小区范围内三防安全隐患、配合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工作,做好应急响应措施。

  8.组织结建人防工程巡查,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结建人防工程安全管理责任,开展防汛、防暴雨内涝隐患排查整治,提前预置挡水板等防汛应急设施,落实降雨期间地下停车场全时专人看护制度,防止出现人员伤亡。

  9.督促市政照明设施管理单位做好防汛安全措施,做好照明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督查照明用电安全。

  三、及时转移人员

  10.防汛防风四级应急响应启动后,立即在建筑工地危险地带设置警示标志,对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高大模板、脚手架和临时建筑设施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迅速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11.防汛防风三级及以上应急响应启动后,全面停止施工作业并切断所有施工用电。应急抢险队伍集结待命,做好抢险救灾和转移人员准备。

  12.防汛防风二级及以上应急响应启动后,立即将低洼地临时简易工棚等重点防御区域所有人员撤至安全地带。

  13.发布暴雨黄色预警时,督促组织危险区域作业人员做好转移准备;发布暴雨橙色预警时,迅速组织危险区域作业人员转移;降雨结束前,已转移作业人员不得擅自返回危险区域。

  四、做好应急准备

  14.有较大雨情预报预警期、降雨过程及降雨影响期内,应急抢险队伍和设备要预置到易涝点附近待命,做好应急抢险准备。推土机、挖掘机及混凝土运输车等大型抢险设备要在适当地方待命。

  五、及时报送信息

  15.各有关单位要加强有关行动措施、转移人员、受灾情况等信息汇总,按规定及时上报上级三防指挥部。启动应急响应期间要加密上报。遇突发灾情、险情要第一时间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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