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树立精品意识,打造精品工程,提升我市城市建设品质,根据《广州市房屋建筑、人居环境精品工程培育及评选办法》(穗建质〔2021〕322号)要求和年度工作安排,经各区住建局、广州空港委国土规划建设局、市质监站等有关单位推荐,广州市房屋建筑、人居环境精品工程办公室(设在市建筑业联合会)组织专家筛选,我局审定,现对2022年全市房屋建筑精品工程培育项目予以公布(见附件)。
请培育项目各参建单位在建设过程中加强管理,打造精品工程;各项目监管单位、各建设行业协会要积极做好项目精品工程培育指导管理工作,提高我市房屋建筑工程整体建造水平。
精品工程培育实行动态管理,在培育过程中如有异议的,请向我局或市建筑业联合会反映。
专此通知。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