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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质量月”系列活动的通知
来源: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4-08-29 10:07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区住建局、广州空港委国土规划建设局,市建设工程各相关行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2024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工作部署,结合《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质量月”系列活动的通知》等要求,我局决定于9月组织开展2024年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质量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工作部署,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质量第一,深入推进质量提升行动开展,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提升我市房屋建筑工程总体质量水平,打造精品工程,推动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工作。

  二、活动主题

  加强质量支撑共建质量强国

  三、主要内容

  (一)广泛开展主题活动宣传。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要采取专栏、专版、专访、专题片等方式多渠道、全方位展示质量创新和质量提升成果;要指导工程建设各方主体通过制作“质量月”活动专题宣传资料、在办公场所和施工现场悬挂张贴标语、设置质量专题宣传橱窗等形式,大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良好氛围。

  (二)积极开展政策法规宣贯。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广东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以《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等工程质量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标准为主要内容,通过集中宣讲、辅导培训、座谈研讨等形式,推动各项政策法规宣贯落地落实。

  (三)精细组织现场观摩交流活动。

  我局将结合各单位推荐,在全市范围遴选部分工程质量管理较好、可学习借鉴性强的房屋建筑工程作为现场观摩点,组织开展2024年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质量月”现场观摩交流活动(具体活动时间另行通知)。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行业协会要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并参照举办本辖区内项目质量样板观摩、经验交流活动,集中展示房屋建筑工程品质提升优秀案例,交流行业先进管理技术和经验,大力推广新技术应用、智能建造、装配式建筑、住宅工程质量多发问题治理、工程质量可追溯管理、工程质量信息公示、优秀施工工法、工程建设信息化等方面经验做法,进一步弘扬建筑工匠精神,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鼓励参建企业加大质量管理投入和技术推广,推动我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建设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四)深入开展质量多发问题专项治理。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坚持系统思维和源头治理,落实参建单位主体责任以及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加强对工程发包、勘察设计、材料进场、施工过程、竣工验收、工程质量保修等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加大执法力度,严肃追责问责,进一步提升质量多发问题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会同市建筑业联合会计划印发《住宅工程质量多发问题防治手册》,并举办质量多发问题防治培训交流会。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通过云课堂、宣传册、短视频、观摩会等形式,加大对质量多发问题防治措施的宣传力度,推广成熟适用的工艺工法,推动住宅工程质量多发问题治理取得突破性成效,切实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房屋渗漏、开裂、隔音差等烦心事,不断提升房屋建筑工程品质,提高住户质量满意度和获得感。

  (五)认真开展质量监督执法检查。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省、市工程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总体要求,突出工程质量监管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规范性管理等内容,认真开展监督执法检查。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强势开展房屋市政工程质量检查检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专项治理,持续加强工程用砂和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为,严厉打击影响工程质量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通报一批典型案例,始终保持“严查严管”的高压态势。鼓励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员工举报重大质量问题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六)扎实开展工程质量教育培训。

  各地各参建企业要结合在建工程项目特点,以工程质量问题为导向,以工程质量强制性标准规范为重点,以优秀案例和做法为抓手,利用专项培训、党建活动、技术交底、行业论坛等时机,集中举办“质量大讲堂”,组织学习工程建设质量法律法规,分析质量多发问题案例,开展工程建设质量技术培训,以人员能力提升促进建筑工程品质提升。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依托“质量月”线上云观摩平台,围绕数字赋能、智慧建造、BIM技术应用、装配式建筑、绿色节能等内容,开展质量标杆经验交流、质量实践分享活动,集中展示一批优质工程、典型工法和创新案例等。

  (七)用心办好便民质量服务。

  各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学会)要积极开展“群众咨询日”活动,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载体,发动机关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走上街头、走进社区、走入工地,以群众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方式,集中宣传工程质量法规标准,现场为群众答疑解惑,营造“人人关心质量、重视质量、追求质量、守护质量”的共治共享氛围。要积极开展“送服务下基层”活动,宣传推广成熟有效的施工工艺、工法,加大对工程质量多发问题防治措施的宣讲培训力度,进一步指导一线作业班组及人员提高作业水平。同时,要结合“春雨润民心信访解民忧”主题活动,主动作为,推动工程质量信访矛盾化解工作取得实效,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支撑。

  (八)积极开展技术交流培训活动。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举办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一是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组织编制《2023年度工程质量问题处理典型案例汇编》并进行宣贯讲解,组织开展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管执法业务、工程消防验收等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宣贯培训。二是市散水节能中心召开混凝土行业高质量发展及质量监管研讨会,开展混凝土企业“回头看”抽检工作,开展质量安全有关标准培训宣贯活动,举办工程质量现场观摩等活动。三是市建筑业联合会组织工程建设新技术、新工艺,房屋建筑工程资料宣贯培训。四是市建设监理协会开展“钢结构工程施工管理要点”线上专题讲座,“质量月”活动启动仪式暨演讲比赛活动。五是市建设工程检测协会举办基桩钻芯检测机长培训班,开展钢筋、门窗物理性能检测项目现场盲样考核工作。六是市预拌砂浆行业协会编制2024《广州区域预拌砂浆品牌名录》宣传册,举办《机制砂在预拌砂浆生产应用关键技术和常见问题》专题培训讲座,组织企业参观考察机制砂生产线,联合省有关行业协会举办交流论坛。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策划,认真组织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质量月”活动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认真做好活动策划和组织实施,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责任部门、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制定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分工,加强宣传力度,全方位、多角度开展“质量月”活动。

  (二)积极动员,全员参与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重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的作用,充分调动建设、施工、监理等企业的积极性,要让企业在活动中唱主角,广泛发动企业围绕“质量月”主题,多途径多手段开展“质量月”活动,做到活动内容丰富多彩,宣传教育富有成效,切实推动企业质量文化建设,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

  (三)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各相关单位要将“质量月”活动作为提升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的重要载体和有力抓手,及时推广新技术应用、数字化监管、工程质量多发问题治理、智能建造、装配式建筑等方面的优秀经验做法。同时,在活动中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工程质量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力争在解决重点质量问题上实现新突破,有效推动全行业质量管理水平提升。

  (四)科学分析,及时总结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行业协会要对开展“质量月”活动进行认真总结,于10月8日前将“质量月”活动总结材料以及视频、照片等佐证材料报送我局。

  特此通知。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26日

  (联系人:蒋玉龙,联系电话:83124442,邮箱:1552101082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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