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家缘
花都区加强开展2018年今冬明春出租屋“双防”工作
来源: 广州市房地产租赁管理所 发布时间:2019-02-11 09:05 浏览次数:- [字体:]

冬春季节历来是出租屋火灾和燃气中毒事件多发、高发期,也是全年防控出租屋火灾和燃气中毒事件的关键期。花都区重点镇---花东镇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切实开展出租屋防火灾防燃气中毒工作,通过“四个加强”确保2018年今冬明春出租屋“双防”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加强安排部署,制定工作方案。为有效开展出租屋“双防”工作,花都区房屋租赁管理所联合花东镇来穗中心结合“六类场所,十项必查”专项行动和“出租屋燃气安全隐患排查”行动,加大每天的巡查工作力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能当场整改就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必须开具整改通知书并通知有关部门处理,跟踪落实整改情况,务必做到防范火灾和燃气中毒事件发生。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花东镇来穗中心要求管理员和窗口工作人员利用日常巡查、群众前来办理业务的契机,向出租屋主和来穗人员加强开展房屋租赁备案的宣传教育活动并派发相关宣传资料。利用短信平台或微信群等新媒介手段,发布用火用气安全教育信息和推送安全警示案例,提醒租住人员注意出租屋防火灾防燃气中毒,深化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同时经常性督促屋主定期检查、维修和更换电器、热水器及燃气管道,防范火灾和燃气中毒事故发生。

三是加强日常巡查,排查隐患风险。管理员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对出租屋进行地毯式排查。重点检查房屋登记备案及屋内的用电用火用气、消防设施设备和维护情况。对于巡查中发现的一般安全隐患问题,要求出租屋主或承租人立即进行整改;对于不能当场整改的,开具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通知有关部门处理,同时对安全隐患问题登记造册,跟踪落实整改情况,从源头上做到防范火灾和燃气中毒事件发生,消除安全隐患。

四是加强开展联合行动,整治出租屋违规行为。不定期联合派出所、消安办等部门对隐患问题较多的出租屋和人员较为密集的场所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排查出租屋消防设施状况、消防安全隐患整改落实等情况,严厉整治火灾隐患。

通过积极开展出租屋“双防”工作,花东镇切实做到预防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努力营造干净、整洁、平安、有序的出租屋环境,为来穗人员安度春节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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