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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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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政府确定的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家庭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标准是多少?
来源: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16-10-08 09:07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户籍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穗府办〔2015〕46号),我市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可支配收入、资产限额标准如下:

 

家庭组成

(人口数)

家庭规模

调节系数

年人均可支配

收入限额

(元)

家庭可支配收入总限额(元) 申请人家庭 资产净值限额(万元)

年可支配

收入限额

月可支配

收入限额

1 1.2 35321 35321 2943 18
2 1.1 32377 64755 5396 33
3 1 29434 88303 7359 46
≥4 0.9 26491 105963 8830 60

备注:可支配收入=家庭总收入-交纳的所得税-个人交纳的社会保障支出-记账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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