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相关单位:
《广州市地下综合管廊有偿使用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实施。
特此通知。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9月5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相关单位:
《广州市地下综合管廊有偿使用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实施。
特此通知。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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