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4401/T3-2018)》(以下简称《规范》)于4月10日以广州市地方标准获市质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联合批准发布,自6月1日起正式实施。《规范》为我市综合管廊工程施工及竣工验收首个地方标准,其发布实施为城市综合管廊的建设、验收、维管提供了统一的技术标准,也为我市快速、有序实现《广州市综合管廊专项规划》的建设目标提供了规范保障,为加强综合管廊建设质量的管控提供了标准依据。
随着我国城镇化建设快速发展,集约、节约利用城市土地资源成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趋势和方向。传统的城市工程管线建设模式存在诸多弊病,已成为市政地下管线建设越来越难以面对的问题。对此,国务院办公厅近年来已陆续出台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和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等系列文件,并把“到2020年全国建成2000公里的综合管廊”作为国家的战略与政策。
目前,国内主要大中城市已建成大量综合管廊并投入使用,但在配套的技术法规方面,没有综合管廊工程的施工及验收指标的量化规定。为更好地规范与指导我市综合管廊施工与验收,根据当前城市综合管廊工程建设发展的实际需要,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牵头组织编制了《规范》。
自《规范》发布实施之日起,我市从事城市综合管廊工程建设的业主单位、代建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质量监督单位、安全监督单位、检测单位等在城市综合管廊工程的前期立项、方案设计、图纸设计、施工、检测及验收等方面将需执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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