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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征集房屋建筑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问题线索的通知
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2020-08-04 15:14 浏览次数:- [字体:]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加强对我市房屋建筑工程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有效遏制恶意竞标、强揽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建市〔2020〕116号)和《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开展我市房屋建筑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特开通我市房屋建筑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问题线索的渠道,欢迎广大社会公众提供问题线索。
  一、线索征集时间
  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0年9月底。
  二、线索征集范围和内容
  (一)整治范围

  本次线索征集9月底结束,征集范围如下:
  1.2020年6月12日至8月31日期间开展招标投标活动的市级监管房屋建筑工程项目。
  2.2020年6月12日至8月31日期间在建的市级监管房屋建筑工程项目。
  (二)线索收集涉及内容
  1.招标人违法招标。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非法方式规避招标。
  2.投标人违法投标。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3.挂靠和弄虚作假。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4.强揽工程。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
  5.恶意投诉举报。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
  6.转包违法分包。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
  7.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三、线索提交途径
  公众对照本次线索征集范围和内容,对符合范围和内容的线索,填写征集表(详见附件1)反映所掌握的线索,直接按以下方式提供线索(接收部门: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 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电话:020-28866214、020-28866217,邮箱:panguangting@gz.gov.cn),相关部门对线索提供人信息依法保密。如属于区管项目线索,请径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反映。
  市级监管工程项目线索纸质资料可交至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房屋建筑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问题信箱(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特此通知。
  附件:
广州市房屋建筑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问题线索征集表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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