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取消物业企业资质审批以来,广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适应新形势新变化,从事前审批转向事中、事后的动态监管,监管思路从“管主体”向“管行为”转变、监管重点要从“管企业”向“管项目”转变,通过立法执法、齐抓共管、现场检查、信用评价等方法,多措并举加强物业服务行业监管,促进物业服务规范化、品质化,增进市民满意度、获得感。
健全物业管理法规体系,抓好法规政策的宣传和执行。2021年至今出台了《广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和20多份配套文件,涉及物业小区检查督导、共有资金管理、选聘和解聘物业企业、物业企业退出和进驻等方面,健全了广州物业管理法规体系的“四梁八柱”。在150个物业小区宣传普法,发放《物业管理政策法规问答》近3万份,指导业主依法有序维护合法权益。建立约3000人的“广州市物业小区项目负责人群”,建立市、区、镇街、社区相关部门约3500人的“广州市物业管理宣教群”,推出《每日普法》《案例推荐》《业务答疑》等栏目,帮助大家增强法治意识,提高法治素养。
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形成齐抓共管和四级联动的监管机制。发挥物业管理联席会议的引领和统筹作用,健全横向25个单位齐抓共管和纵向市、区、镇街、社区四级联动的物业管理行政监管工作机制。推动物业管理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作为社区治理的重要内容,充实行政监管力量,提高行政监管水平。
加大物业小区现场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年初至今,市、区住建部门现场检查物业小区共计3435个、占比100%,实现全市物业小区现场检查全覆盖的年度目标。因部分小区需要跟踪整改、二次检查,现场检查实际已达7786次、占比227%。全市责令整改、负面行为通报合计852宗,拒不整改的给予行政处罚、网站曝光。
落实物业服务信息公开,推动物业服务规范化品质化。经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区政府一年多持续不断地检查、指导、监督,全市物业小区基本能够公开负责人员、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方式、服务电话等基本信息;公开物业服务费、业主共有资金等重要信息。将物业小区账本晒在阳光下,保障广大业主的知情权,近来,物业服务费和业主共有资金方面的信访投诉明显减量。
开展物业企业信用评价,实行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定物业企业信用评价办法,完善物业企业信用评价体系,研究、探索引入业主满意度评价,公平、公正、客观地体现其信用状态,作为政府部门分类监管、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物业管理评优评先的参考,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