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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防疫期间房屋建筑项目施工现场管理的通知
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2020-03-19 15:3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区住建局、广州空港委国规建设局,市质监站,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市房屋建筑项目复工复产相关工作,有效保障建设从业人员健康,结合已印发的《广州市房屋建筑工程(含管廊)类企业复工工作指引》(穗建质〔2020〕28号)内容,现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相关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工地出入口管控
  进入工地人员应佩戴口罩,并进行体温检测。通行人员(包括车辆驾乘人员)通过“穗康”微信小程序获取“穗康码”,凭“穗康码”进入。根据“穗康码”人员通行认证管理使用指南(见附件),工地的疫情负责人要积极与工地属地街道居委会及卫健部门联系,主动向工地属地街道居委会上报工地审核员信息,按照属地街道居委会指示积极引导指导工人开通并使用“穗康码”,实现工地现场一人一码、扫码入场。工地查验员由工地审核员指定人员担任,负责检查通行人员“穗康码”,并决定是否放行,严控无关人员进入工地。
  二、加强工地人员集中居住场所排查
  各区住建局要加强对已复工项目复工人员集中居住场所和隔离留观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针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做到发现一个消除一个,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并建立安全隐患台账,督促有关单位立即进行整改,及时消除辖区内房屋建筑工程工人居住场所和隔离留观场所的安全隐患,防止和杜绝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三、进一步强化应急管理措施
  各房屋建筑项目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确保在岗在位、通信畅通。一旦发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症状的人员,必须按照应急预案和有关规定做好处置工作,并立即上报有关部门,配合辖区政府和卫生健康部门做好病毒消杀和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
“穗康码”人员通行认证管理使用指南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3月17日

(联系人:王凌昊,联系电话:020-83124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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