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建质〔2020〕436号),我局公开采集及整理了相关主承保单位的信息,经公示采集的主承保单位信息及核实相关情况,符合我市要求的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主承保单位(第一批)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中心支公司(排名不分先后,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