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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实施《广州市建设工程绿色施工围蔽指导图集(V1.0试行版)》的补充通知
来源: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18-12-13 09:57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区(含广州空港经济区)住建局,市市政站、市质监站、市安监站,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房屋和市政工程施工围蔽的建造水平,我委10月底印发了《广州市建设工程绿色施工围蔽指导图集(V1.0试行版)》(穗建质〔2018〕1953号,以下简称《图集》)。通过一个多月的宣贯、试行,并结合有关行业监管单位、参建单位等的反馈意见,我委对《图集》的实施作如下补充说明和进一步明确。

一、《图集》适用范围

《图集》为我市新建房屋和市政工程施工围蔽的基础要求,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提出更好的施工围蔽方式;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和临时性建筑施工按《图集》标准组织实施;各区相关职能部门可根据属地特点及实施条件编制更具体的要求和方案。

二、全面推行可循环再生利用的围蔽材料

《图集》摒弃传统的砖砌体围蔽形式,全面推行装配式钢结构、再生混凝土墙板及砌块等可循环再生利用的绿色环保围蔽形式,其中,装配式钢结构围蔽的预制混凝土基础应为再生混凝土制品。

三、统一规范建筑工地颜色

建设工程施工围蔽需与周边城市环境相融合,围蔽墙身及大门选用《中国建筑色卡》(GB/T18922-2008)中1272#、1264#两种灰色搭配;建筑主体施工脚手架防护安全网颜色选用1272#浅灰色,地面防扬尘覆盖网颜色选用绿色;工地其它临时建筑、构筑物色彩选择避免突兀,屋面选用1264#灰色;占用人行道搭设的安全通道采用浅灰色广告布全包裹围蔽。

四、明确工地有关交通安全措施

临近机动车道的围蔽设置除符合《图集》要求外,还应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4部分:作业区》(GB5768.4-2017)、《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GB50688-2011)、《轮廓标》(GB/T24970-2010)以及交通管理部门等的规定。墙身安装的反-3-光标志采用荧光绿色,大小为50×15cm,设置高度(指反射体的中心距路面的高度)控制在60-80cm,设置间距为150cm,分段安装(见附件1)。

五、细化工地围蔽精细化设置

实体围蔽顶端须安装防尘喷淋设施,供水管采用白色或灰色材料,喷头出水应为喷雾状;围蔽顶端安装的照明灯具采用方形,形式和尺寸按《图集》要求实施;工地安装扬尘在线监测设备,与政府监管部门实现联网,并在工地电子信息公示牌上显示监测数据。为加强社会群众对工地施工的监督,区分各类型专业工程的监管单位,在施工围蔽显要位置安装项目类型标识牌。标牌材质为不锈钢烤漆制品,尺寸为300mm×200mm×1mm,内容包括工程类别、施工许可证编号、投诉电话及可查询工程项目信息的二维码等(见附件2)。

六、公益广告要求

1.公益广告如有粘贴,采用分幅式相隔一个单元设置,画幅尺寸在《图集》标准基础上新增2400mm×1200mm、2800mm×1400mm两个尺寸标准,画幅四周与围蔽墙面之间至少留出300mm空白,广告画采用可周转使用的金属压条固定在围蔽墙体上,边框右下角标注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见附件3)。2.专项公益广告如有其它画幅需求,须由建设部门、宣传部门联合审查。3.施工围蔽不允许粘贴商业广告,如有其它广告需求,可在施工围蔽外侧另搭设广告架,并按《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等要求报相关部门审批实施。

七、新增铁马围蔽形式

在《图集》已有移动式围蔽基础上,新增一类高度为1.3m的穿孔钢板铁马围蔽形式,穿孔钢板可选择1264#、1272#及黑色三种烤漆颜色(见附件4)。

八、其它补充说明

请各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对《图集》进行认真研读,并向管辖范围内各项目责任主体做好《图集》宣贯工作,在执行中遇到问题及有好的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委。我委正组织人员对工地洗车槽标准、勘探施工围蔽标准、不同类型工地区分标识等进行细化和规范,随后印发全市。

特此通知。

附件:1.工地围蔽墙身反光标志设置要求.doc

      2.广州市施工围蔽标志牌设置要求.doc

      3.建筑工地围蔽公益广告画幅尺寸及排布要求.doc

      4.新增穿孔钢板铁马围蔽形式.doc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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