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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
来源: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1-05-10 14:39 浏览次数:- [字体:]

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83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已经2021年4月6日市政府第15届13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温国辉

  2021年4月25日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

  为维护法制统一,现决定废止下列市政府规章:

  一、《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2005年3月19日市政府令第2号公布,根据2008年1月2日市政府令第5号第一次修正,根据2010年2月1日市政府令第29号第二次修正,根据2015年9月30日市政府令第132号第三次修正)。

  二、《广州市物业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3月13日市政府令第100号公布,根据2015年9月30日市政府令第132号第一次修正,根据2018年2月13日市政府令第158号第二次修正)。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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