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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指引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房屋建筑(含管廊)工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2021-02-02 09:16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区(含空港委)住建局,各级质量安全监督站,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春节假期我市房屋建筑(含管廊)工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春节期间工地留守人员服务保障工作,确保工地留守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省、市新冠肺炎防控工作部署及《广东省元旦、春节假期出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元旦、春节假期建设工地人员流动管控指引》,结合我市房屋建筑(含管廊)工程实际,就做好相关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切实压实疫情防控责任

  各单位要切实增强政治敏感性,认清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形势,密切关注全国风险地区新增情况,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压实责任,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各区(含空港委)住建局和各级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制定完善春节期间疫情防控措施或工作指引,督导辖区项目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项目建设单位要落实项目安全防控首要责任,持续做好春节期间项目施工现场疫情防控的组织、协调、处置工作,全面落实属地卫生防疫和住建部门的各项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要严格落实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房屋建筑(含管廊)工程新冠肺炎防控工作专项检查记录表》(见附件1),开展自查自纠。建立健全覆盖专业承包、劳务分包等单位的疫情防控体系,制定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并抓好落实。春节期间要严格施工现场封闭管理,出入口应由专职人员对所有进出人员进行健康码检查、测量体温、信息登记。重点做好工地通风消毒,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资配备,落实留守人员体温测量、个人防护措施等各项工作。监理单位要落实监督责任,严格督促施工单位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落实落地。

  二、做好工地人员服务保障

  (一)加强教育引导。施工单位应在春节前做好务工人员的疫情防控交底。对于离穗返乡地为中高风险地区的务工人员,做好劝导留穗工作,并保留相应记录;对于输出地为低风险地区且经劝导后仍需返乡的务工人员,应严格遵守往返两地疫情防控规定;加强对节后返(来)穗疫情防控政策的宣贯,并加强动态管理,指导人员做好自身卫生防疫,减少不必要的聚集和访亲;对于春节留穗人员,应及时宣贯疫情防护和假期管理要求,对作业人员应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切实提高人员安全防控意识。

  (二)建立工作台账。施工总承包单位要及时掌握现场管理人员、务工人员及其他人员信息,对包含且不限于进出场情况、每日健康测温情况、留穗(返乡)意愿、留穗(返乡)居住地等信息登记造册,填写《全市房屋建筑(含管廊)工程春节假期人员流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对人员信息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人员信息并存档备查。

  (三)做好人文关怀。工程参建各方应积极采用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单、倡导书和公开信等形式,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立体式宣传,在施工现场和生活区范围内营造留穗过年的良好氛围。施工单位应根据留穗务工人员的数量配备相应岗位的管理人员。对于留穗过年的务工人员及家属,施工单位要帮助其解决相应的食宿问题,合理安排工作及相关文体活动。

  三、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

  各单位要统筹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对工地的消防安全检查,全力抓好施工现场及生活区、宿舍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严禁留守人员私自动火、乱拉乱接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等现象,及时清理、有序堆放现场易燃材料,加强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有效管控火灾风险。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责任单位要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指派专人负责督促项目部整改,确保隐患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四、开展疫情防控督导检查

  各区住建局和各级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即日起应将春节期间保障管理作为工作重点,及时传达宣贯相关政策要求,对建筑工地春节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宣贯措施、人员排摸、教育交底、食宿保障以及人文关怀等方面进行全方面督查,督导项目参建各方及时完善留穗人员各项服务保障措施。

  督促工地要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建立日常报告和紧急报告制度。督促施工项目部每日对现场作业区域及留守人员生活区域进行排摸情况确认,并向辖区监管部门报告情况。督促遇到安全或疫情等突发事件,应及时报告,确保突发情况第一时间反应、处置和上报。

  请各区住建局、市安监站按照附件3汇总统计辖区房屋建筑(含管廊)工地春节期间留穗人员情况,并于2月5日前报gzjwzac@126.com邮箱。

  特此通知。

  附件: 1.房屋建筑(含管廊)工程新冠肺炎防控工作专项检查记录表

      2.全市建筑工地春节假期人员流动情况统计表

      3.各区(市安监站)建筑工地春节期间留穗人员情况统计表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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