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精神,进一步做好广州市建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工作,根据《广东省职称评审委员会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广州市工程系列建筑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拟对中评委库、高评委库(含正高级)进行更新调整,请各单位按入库条件推荐评委候选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委候选人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科学品德和职业道德;
2.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能够正确掌握和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职称评审工作的政策,热心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能认真履行职责,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3.学术造诣深,知识面广,在建筑专业(学科)同行中,有较高的知名度,掌握建筑专业国内外先进理论和最新动态;
4.有丰富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扎实的专业技术工作经验,有承担过重大项目(课题)或解决重大疑难专业技术问题的经历,业绩显著,并工作在设计、生产、施工、管理、技术、科研工作第一线;
5.按照省人社厅要求,离退休人员和公务员不能推荐为评委候选人。
6.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作为评委候选人。
(二)资历年限条件
1.广州市工程系列建筑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候选人需从事本专业领域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并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3年以上。
2.广州市工程系列建筑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候选人需从事本专业领域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并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5年以上或具备正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在本单位内担任一定的技术职务。
3.广州市工程系列建筑专业正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候选人需从事本专业领域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并取得正高级工程师职称3年以上,且在本单位内担任一定的技术职务。
二、推荐要求
请各单位按本评委会专业设置进行推荐,具体详见附件1至3。请各单位将附件4按推荐评委从优先推荐到普通推荐的顺序进行排序。评委会将对各单位推荐的评委候选人进行初步审核,并结合往年评审工作情况择优调整补充。
三、推荐方式和程序
(一)请各推荐单位严格按照以上要求推荐符合条件的评委候选人,并提交附件4的电子版及单位盖章后扫描件各1份(发至邮箱13316116678@163.com)。
(二)网上申报
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评委候选人需同时进行网上申报,没有进行网上申报的,无法入库,流程如下:
广州市(区)属企事业单位申请人申请流程: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https://gzrsj.rsj.gz.gov.cn/vsgzhr/login_home.aspx)进行注册→评委会委员业务→委员入库申请→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个人身份证原件、职称证书原件必须扫描上传)→法人单位审核→主管单位审核→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审核→评价中心审核→市人社局专技处核准→评委入库。
非广州市(区)属企事业单位申请人申请流程: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https://gzrsj.rsj.gz.gov.cn/vsgzhr/login_home.aspx)进行注册→评委会委员业务→委员入库申请→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个人身份证原件、职称证书原件必须扫描上传)委员基本信息栏的“单位类型”选择“非广州市(区)属企事业单位”→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审核→评价中心审核→市人社局专技处核准→评委入库。
请各单位于2025年1月25日前将全部材料按要求报送。
附件:
1.广州市工程系列建筑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专业范围及资格名称指引
2.广州市工程系列建筑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专业范围及资格名称指引
3.广州市工程系列建筑专业正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专业范围及资格名称指引
4.广州市工程系列建筑专业()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候选人情况汇总表
广州市建设科技中心
2025年1月8日
(联系人:彭工,路工 联系电话:020-83630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