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穗字〔2016〕9号)的精神,创建绿色节能建筑示范市,进一步提升绿色建筑在运行阶段的性能,推动我市绿色建筑向高品质发展,我办拟设立“广州市绿色建筑后评估研究”科研项目,现向社会公开征集项目承担单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广州市绿色建筑后评估研究。
(二)研究目的
选取部分具有代表性的绿色建筑,参考住建部《绿色建筑后评估技术指南》,对其投入使用后的效果进行评估,总结分析影响绿色建筑实际性能的因素,为绿色建筑业主、物业单位和开发单位在运行期间诊断和提升建筑性能和品质提供依据,指导同类新建建筑在规划、设计方面的优化改进,并提出广州地区开展绿色建筑后评估工作的方法和措施。
(三)研究成果
1.编制完成《广州市绿色建筑后评估研究报告》;
2.选取典型项目按优化方案申报绿色建筑运行标识。
(四)研究经费
研究经费限额:人民币30万元。
(五)完成时间
自与我办签订合同之日起24个月内。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资信度高,财务制度健全,是项目的直接研究者或产权拥有者。
(二)申报单位项目组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关专业较高的理论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
(三)申报单位项目组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研究项目。
(四)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广州市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管理办公室组织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和最终研究成果评议会,并汇报项目研究成果。
(五)项目研究必须紧扣所研究的项目内容,切合广州市特点,做到理论和实践相结合,调查研究和分析资料相结合,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横向比较和纵向比较相结合,面上分析和重点分析相结合。
(六)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应包括:
1.一式三份的纸质申报书(详见附件),项目申请人要如实填报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多个参与单位共同申报的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2.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申报单位基本情况简介;
4.申报单位的业绩情况(包括绿色建筑科研和实践的相关业绩,应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5.项目主要参与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或国家执业注册资格证书的复印件;
6.申报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材料(如外地单位是否在广州有分支机构和办公场地等)。
(七)申报材料应装袋密封,封口加盖印鉴,并在外包装注明申报项目名称及申报单位名称。
(八)申报时间截止时间:2018年5月9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项目管理
(一)广州市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管理办公室成立项目管理小组,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择优选取承担单位。
(二)管理小组将跟踪项目进展情况,分阶段组织项目承担单位汇报研究进展情况,根据进展情况酌情分阶段支付项目经费。
(三)项目完成后,管理小组将组织专家进行鉴定,项目研究成果由广州市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管理办公室和项目承担单位共同拥有,项目承担单位不得擅自对外发表、出版。
四、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jishujieneng@163.com
通信地址:广州市人民北路691号金信大厦B座20楼
邮政编码:510180
联系人:马文宇
联系电话:81395581
附件:科研项目申报书.doc
广州市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管理办公室
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