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的通知》(粤建质函〔2017〕981号),我站决定取消“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抽测单位库”,并撤销以下相应文件:
1.《广州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抽测单位库管理细则》(市政园林监督〔2011〕101号);
2.《关于公布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抽测单位库检测单位名单(第一批)的通知》(市政园林监督〔2011〕146号);
3.《关于公布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抽测单位库检测单位名单(第二批)的通知》(市政园林监督〔2012〕24号);
4.《关于公布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抽测单位库检测单位名单(第三批)的通知》(市政园林监督〔2013〕27号);
5.《关于公布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抽测单位库检测单位名单(第四批)的通知》(市政园林监督〔2014〕35号);
6.《关于公布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抽测单位库检测单位名单(第五批)的通知》(市政园林监督〔2015〕26号)。
各单位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相应规范标准的要求,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实体质量抽测。
特此通知。
广州市市政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
广州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站
2017年10月24日
(联系人:梅青 ,联系电话:020-83829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