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
为贯彻落实住建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十三五”规划》,推动我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工程全过程质量提升,依据《广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广州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受市住房建设委的委托,现定于11月开展2017年广州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施工图审查情况抽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自查自纠和随机抽查,掌握我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执行情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查找薄弱环节,总结推广相关工作经验和做法,不断提升我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工程质量水平。
二、检查内容
(一)检查民用建筑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贯彻执行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政策以及标准的情况。
(二)检查施工图审查机构按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等规定开展施工图审查的情况。
(三)有关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设计深度是否到位。
(四)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指标计算是否规范、准确。
(五)绿色建筑专项设计是否合理、完善。
三、检查工程范围
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2016年1月1日以来通过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民用建筑项目。
四、检查工作安排
检查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
各施工图审查机构(以下简称审图机构)对2016年1月1日以来所负责的项目进行自查,并督促各设计单位做好整改,于11月15日前将自查情况报告(可参考附件1)书面盖章报送市节能墙革办,同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669882410@qq.com。
(二)随机抽查阶段(2017年11月21日至11月22日)
市节能墙革办根据自查情况组织检查组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工作制度进行抽查,具体地点和受检项目另行通知。请各审图机构推荐建筑、暖通、电气、给排水和结构专业的专家各1名参加检查,名单于11月15日前书面反馈至市节能墙革办(详见附件2)。
(三)总结阶段
在全市通报本次抽查情况,并将结果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对违反相关法规或工程强制性标准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并纳入诚信记录。
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检查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措施,积极配合做好检查各项工作。
专此通知。
附件:
1.2017年广州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工程设计审查项目自查报告
广州市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管理办公室
2017年10月31日
(联系人:秦红根,联系电话:81071697,邮箱:266988241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