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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我市2017年度新型墙体材料确认企业年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 广州市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管理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03-23 06:19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

为促进我市新型墙体材料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广州市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规定》(市政府令〔2005〕第4号)的要求,我办将于近期开展2017年度新墙材产品确认企业年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范围

(一)2017年获得我办新发的《广州市新型墙体材料确认证》的生产企业;

(二)通过2016年度新墙材产品确认企业年审的生产企业。

二、年审受理时间

2018年3月26日至2018年5月31日。

三、年审条件

(一)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符合省、市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有关规定;

(二)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的相关产品标准要求。

四、企业年审需提交资料

(一)广州市新型墙体材料确认企业年审承诺书(详见附件1);

(二)《广州市新型墙体材料确认证》(正本、副本原件);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四)2018年的检测报告(每种确认产品应提交相应检测报告,检测内容详见附件2);

(五)检验室检测设备、主要生产设备等企业基本生产条件的证明材料。

生产企业备齐上述资料后,于年审受理期间内将《广州市新型墙体材料确认证》(正本、副本原件)快递至我办(地址:人民北路691之1-2号金信大厦B座20楼),其他资料拍照或扫描后提交到广州市新墙材企业信息管理平台(网址:http://113.108.174.171:81/Application/index)。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予通过确认证年审

(一)主要生产设备、检验室和质量管理体系等申报资料弄虚作假;

(二)停产的企业暂不办理年审。

六、其他

(一)通过2017年度广州市新型墙体材料确认企业年审的企业名单,将在《广州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杂志及市建委网站我办分栏(网址:http://www.gzcc.gov.cn/Category_590/Index.aspx)上公布。

(二)新型墙体材料确认企业年审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上一年度产品质量抽检不合格的企业,应按要求进行整改后再申报年审。

(四)我办将按照“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对企业进行现场核查(包括产品抽检及现场核对企业生产、检测设备等基本情况),如发现报送资料信息内容与企业现场核查情况不符,将吊销确认证。

(五)经核查资料齐全,内容属实将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该企业的年审。

附件:(请点击下载附件

1.承诺书

2.新墙材产品检测内容

广州市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管理办公室

2018年3月23日

(联系人:肖世民;联系电话:81309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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