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2007〕9号)
(二)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取消建筑业企业备案推进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的通知》(穗建筑〔2010〕12号)
(三)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筑业企业诚信档案信息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穗建筑〔2016〕808号)
(四)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管理移交有关事项的通知》(穗建筑〔2016〕1656号)
(五)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规字〔2019〕16号)
二、办理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房建相关企业将录入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一个企业(调出人员的企业)名下的人员,转移到平台内本企业(调入人员的企业)名下。需由调入人员的企业在平台中办理,且拟调入人员在平台内必须同时具备未注销、未加锁、未暂停三个条件。
三、办理流程
四、应上传的材料
五、办理期限
正常工作时间内成功提交的信息,次日入库生效。
六、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七、信息录入业务咨询电话
020-12345
八、系统技术支持咨询
QQ群:927048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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