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2007〕9号)
(二)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取消建筑业企业备案推进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的通知》(穗建筑〔2010〕12号)
(三)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筑业企业诚信档案信息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穗建筑〔2016〕808号)
(四)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管理移交有关事项的通知》(穗建筑〔2016〕1656号)
(五)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规字〔2019〕16号)
二、办理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已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注销了企业信息的企业,有恢复信息需要的,可提出企业注销恢复申请。
三、办理流程
四、应上传材料和填报信息
五、办理期限
3个工作日(自提交申请次日开始计算)
六、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七、咨询电话
020-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