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广东省人民医院门诊住院大楼24层血液科装修工程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州市第四装修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海珠区基立新村东路3号之一首层之一、负一层、负二层
被投诉人:广东省人民医院门诊住院大楼24层血液科装修工程项目评标委员会
三、基本情况
投诉人认为评标委员会对其部分评分资料评审有误,请求重新评审。
经查,投诉人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根据。
四、处理结果及依据
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一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