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监管,确保工程质量检测数据真实、有效,保障工程质量,根据《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我站于2013年10月组织专家对新申请联网及新增检测项目的4家检测机构进行了核查,通过对检测能力、质量行为、检测数据自动(实时)采集、监管网络系统连接、信息录入等方面的检查,其中2家新增检测项目的检测机构符合检测监管联网要求,具体名单见附表,其按附表中检测项目出具的检测报告可作为我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技术资料。
请各建设单位按照《关于贯彻落实〈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的通知》(穗建质[2011]140号)要求,委托符合要求的检测机构从事工程质量检测,确保我市建设工程的质量。
特此通知。
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