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监管,确保工程质量检测数据真实、有效,保障工程质量,我委于2011年3月1日公布了第一批接入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网联网检测企业名单(见穗建质[2011]181号文)。近期,经有关检测企业申请,由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组织验收,另有12家检测企业符合检测监管系统联网要求(名单见附表),其附表中的检测项目的检测报告可作为我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请各建设单位按照我委《关于贯彻落实〈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的通知》(穗建质[2011]140号)要求,委托经我委公布名单范围的检测企业进行工程质量检测,确保我市建设工程的质量。
特此通知。
201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