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监管,确保工程质量检测数据真实、有效,保障工程质量,根据《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经有关检测机构申请,我站于2017年10-12月组织专家对11家检测机构与“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网”联网情况进行了接入检查验收,通过对检测能力、质量行为、检测数据的自动采集和实时采集情况、检测监管网络系统的接入情况以及信息采集、录入等八个方面的检查验收,11家检测机构新增的检测项目符合检测监管系统联网要求,具体名单见附件,其按附件中检测项目出具的检测报告可作为我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技术资料。
另外,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总站更名为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总站有限公司。
请各建设单位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规字〔2016〕2号)要求,委托符合要求的检测机构从事工程质量检测,确保我市建设工程质量。
特此通知。
附件: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网联网新增检测项目检测机构名单(第四十二批).doc
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2018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