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监管,确保工程质量检测数据真实、有效,保障工程质量,我市已建立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网(以下简称检测监管系统),对接入该网络的检测机构检测数据进行实时监控。根据我委《关于贯彻落实〈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的通知》(穗建质[2011]140号),我市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应在2011年3月1日前将本机构的检测数据采集和检测报告打印系统接入我市检测监管系统,并通过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组织的网络接入验收,以实现对检测数据的实时监控。未接入我市检测监管系统或未通过网络接入验收的工程质量检测企业,其在2011年3月1日之后出具的检测报告不得作为我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技术资料。
目前,全市共有72家检测企业接入我市检测监管系统,通过对检测能力、质量行为、检测数据的自动采集和实时采集情况、检测监管网络系统的接入情况以及信息采集、录入等八个方面的检查验收,共有58家检测企业符合检测管理系统联网要求(名单见附表),其附表中的检测项目的检测报告可作为我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此外,广州市特种机电设备检测研究院主要从事特种设备检测,其管理应按特种设备管理的相关要求执行。
未接入检测监管系统或已接入系统暂未通过验收的检测企业,待接入检测监管系统并整改达到接入要求,经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验收合格后,我委再另行公布相关检测机构名单。
请各建设单位按照我委《关于贯彻落实〈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的通知》(穗建质[2011]140号)要求,从2011年3月1日起,委托本文公布名单范围的检测企业进行工程质量检测,确保各建设工程的质量。(联系人:吴成勇,电话:83124252)。
特此通知。
附件:附表下载
二O一一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