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建设业主,我办拟对绿色建筑标识评价工作进行调整。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实行网上申报与评审。自2018年1月1日起,申报项目通过广东省绿色建筑标识评审系统(http://59.41.62.130:21020/)进行网上申报,我办对申报项目实施动态管理,增加评审批次,缩短评审周期。
二、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我办对已通过专家评审(尚未完成公示和公告)的项目提前出具评审情况告知书(详见附件),可作为项目已达到标识申报要求的证明。
三、根据几年来广东省和广州市开展绿色建筑标识评审情况,每个项目由申报到完成标识评审平均约需3-4个月,部分项目因未及时按形式审查意见修改、完善或补充申报材料导致标识评审时间超过半年以上,请申报单位按《广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29号)第十九条要求,在取得施工许可证之后的6个月内及时申报,并在收到形式审查意见后尽快完善申报材料,避免对项目竣工验收造成影响。
附件:广州市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管理办公室关于××项目绿色建筑标识评审情况告知书(模板)
广州市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管理办公室
2017年9月18日
(联系人:马文宇,电话:813955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