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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管理办公室关于绿色建筑标识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17-09-21 07:55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有关单位:

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建设业主,我办拟对绿色建筑标识评价工作进行调整。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实行网上申报与评审。自2018年1月1日起,申报项目通过广东省绿色建筑标识评审系统(http://59.41.62.130:21020/)进行网上申报,我办对申报项目实施动态管理,增加评审批次,缩短评审周期。

二、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我办对已通过专家评审(尚未完成公示和公告)的项目提前出具评审情况告知书(详见附件),可作为项目已达到标识申报要求的证明。

三、根据几年来广东省和广州市开展绿色建筑标识评审情况,每个项目由申报到完成标识评审平均约需3-4个月,部分项目因未及时按形式审查意见修改、完善或补充申报材料导致标识评审时间超过半年以上,请申报单位按《广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29号)第十九条要求,在取得施工许可证之后的6个月内及时申报,并在收到形式审查意见后尽快完善申报材料,避免对项目竣工验收造成影响。

 

附件:广州市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管理办公室关于××项目绿色建筑标识评审情况告知书(模板)

 

广州市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管理办公室

2017年9月18日

 

(联系人:马文宇,电话:81395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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