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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管理办公室关于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审查结果备案下放各区办理的通知
来源: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17-01-20 08:27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保留下放取消行政许可备案事项的决定》(穗府令第142号)和《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等下放事项的通知》(穗建技〔2016〕2490号)的要求,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审查结果备案(以下简称节能备案)已全部下放至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穗建技〔2016〕2490号文“利用已有的相关备案信息系统做好备案工作,提高办事效率,方便服务群众”的精神,经与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协商,申请人可通过全市统一平台“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审查结果备案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系统根据项目属地原则分发至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具体办理要求参见各区节能备案办事指南。

二、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节能备案的具体承担部门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请申请人按照属地原则到相应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

三、实施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径向市节能墙革办咨询(电话:020-81068277)。

 

附件: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广州市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管理办公室

2017年1月20日

 

附件:

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1)越秀区建设和水务局,地址:越秀区东川路2号东川大厦,经办科室:建管科,对外联系电话:37668865、37668863。

(2)海珠区住房和建设水务局,地址:海珠区新港中路472号,经办科室:建管科,对外联系电话:89885689。

(3)荔湾区住房和建设局,地址:荔湾区信义路21号,经办科室:建管科,对外联系电话:81568562,81572911。

(4)天河区住房和建设水务局,地址: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44-152号海景中心,经办科室:天河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对外联系电话:38667322。

(5)白云区住房和建设水务局,地址:白云区大金钟路23号,经办科室:质安科,对外联系电话:86212612,36500195。

(6)黄埔区住房和建设局,地址:黄埔区丰乐中路94号建设大厦,经办科室:建管科,对外联系电话:82387623。

(7)花都区住房和建设局,地址:花都区公益路39号,经办部门:花都区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对外联系电话:36989233。

(8)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国土规划和建设局,地址:白云国际机场东南工作区空港四路口岸综合楼,经办部门:国土建设处,对外联系电话:36063813。

(9)番禺区住房和建设局,地址:番禺区沙头街景观大道南7号,经办部门:番禺区墙体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对外联系电话:84896283。

(10)南沙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行政中心D栋,经办部门:南沙区科技委办,对外联系电话:39053808。

(11)开发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地址:黄埔区汇星路81号人武楼205室,经办处室:建管处,对外联系电话:82112253。

(12)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C区,经办处室:建设审批处,对外联系电话:82118560。

(13)从化区住房和建设局,地址:从化市河滨南路36号,经办部门:从化区墙体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对外联系电话:87929141。

(14)增城区住房和建设局,地址:增城区荔城街挂绿路12号,经办部门:增城区墙体材料革新办公室(建筑业管理科2室),对外联系电话:82752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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