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事项网办深度,自2017年4月17日起,我委将调整优化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办事流程,实行全流程网办。具体通知如下:
一、由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监管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办理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时,登录我委企业网上申报系统(http://online.gzcc.gov.cn/),按要求上传电子材料,无需到政务窗口递交纸质材料。审批结果在我委网站公布。办结通知信息同时发送联系人,建设单位在申报系统中自行打印带有市住建委文头及业务专用电子章和二维码的“监督登记告知书”。具体办理要求可登录http://www.gzcc.gov.cn/Item/15538.aspx?page=0查阅《zb14001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办事指南》。
二、为提高办事效率,确保监督管理到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实现全流程网办后,相关监督登记审核工作分别由广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广州市市政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负责。
三、由区住建部门、空港委负责监管的项目,其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工作,暂仍按原模式办理。
特此通知。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