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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选登

反映房屋交易服务管理问题

受理编号:0820102209313193401
分  类:投诉
来信日期:2020年10月22日
来信内容:

  市民表示其于2020年9月14日缴交7500元中介费承租位于天河区珠江新城兴民路160号利雅湾A2902的房屋,由于房屋内甲醛超标无法正常居住,中介承诺2020年10月20日前退回中介费,但中介经纪人现已不予回复其信息。同时,经查发现该中介费是直接转账至中介经纪人刘欢欢的个人账户内,并非公司账户。

来信办理情况:
  • 处理完毕
  • 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管中心工作人员联系德佑公司,公司表示并无促成来电人签订房屋租赁相关协议,无收取相关费用。促成该宗租赁业务的经纪人已于2020年10月15日离职,公司多次致电该经纪人均无法接通。根据目前了解的情况,暂无法认定中介公司存在违规。关于来电人反映经纪人收取中介费问题,建议来电人向我中心递交相关证据材料,我中心将依法依规调查处理。 
  • 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管中心 
  • 2020年10月28日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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