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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广州市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众参与情况的说明
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2021-03-31 10:57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规范维修资金管理,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促进业主履行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护的义务,保障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广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我局对《广州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20〕40号)进行了修订,起草了《广州市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于2021年3月19日~2021年3月28日(共10日)通过我局政务网站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共收到2条反馈意见,采纳1条,不采纳1条。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特此说明。

  附件:《广州市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采纳情况表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30日

  附件

  《广州市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采纳情况表


单位名称

意见内容

采纳情况及理由

社会公众

建议简化维修资金使用流程,让业主使用维修资金更加快捷、方便。

采纳。

社会公众

第三十一条,采用集体讨论或者电子投票形式的,表决结果公示期为15日。可否缩短时间,改为公示7日。

不采纳。根据《广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采用集体讨论或者电子投票形式的,表决结果公示期为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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