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家缘

市场运行与检查

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管中心关于完善住房租赁从业主体开业信息的通知
来源: 本网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管中心 发布时间:2022-06-07 14:46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住房租赁从业主体:

  根据《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穗建规字〔2022〕5号)的要求,我中心已完善广州市房屋租赁信息服务平台(下称“阳光租房”平台)“推送开业信息”功能。住房租赁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他具有“住房租赁”经营范围的市场主体(下称:住房租赁从业主体),应通过“阳光租房”平台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推送开业信息。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住房租赁从业主体开展业务前,注册登录“阳光租房”平台(网址:http://zfcj.gz.gov.cn/ygzf/),通过“开业报告”栏目报送开业信息。

  二、通过“阳光租房”平台推送的信息包括:注册登记信息、管理人员名单、从业人员名单、租赁资金监管账户等。2022年5月10日前已注册的从业主体,应当及时登录“阳光租房”平台并补充相关信息(见附件)。

  三、住房租赁从业主体应当将经营的房源信息录入“阳光租房”平台,由房屋租赁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房源核验,纳入广州市房屋租赁信息服务平台管理。

  四、住房租赁合同订立后30日内,住房租赁从业主体应当通过“阳光租房”平台办理住房租赁登记备案,或者到住房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办理住房租赁登记备案。

  特此通知。

  附件:开业报告栏目优化界面截图及说明

  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管中心

  2022年5月17日

  (联系人:李浩,联系电话:020-83827134)

相关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