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历史建筑保护修缮利用工作,市政府先后公布了6批共817处历史建筑。我市历史建筑大多属于岭南传统建筑,少数属于近现代建筑。由于历史建筑修缮难度大,工艺复杂,对工匠要求高,为进一步提高历史建筑修缮工程质量,方便历史建筑保护责任人选择工匠,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府办函〔2018〕43号)要求、我委和广东省传统建筑名匠评选结果,经研究,现公布第一批历史建筑修缮工匠名单。请各历史建筑修缮工程建设单位依法依规聘用。我委将根据工作需要,继续甄选公布历史建筑工匠名单。
特此通知。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12月29日
(联系人:商曼,电话:83521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