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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房屋拆迁延期公告(穗房延拆字〔2020〕6号)
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2020-03-20 16:36 浏览次数:- [字体:]

  原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于2007年3月26日核发拆许字〔2007〕第3号房屋拆迁许可证,并以穗房拆字〔2007〕3号房屋拆迁公告予以公布。根据拆迁人的申请,我局同意核发延拆许字〔2020〕第6号房屋拆迁许可证。现将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商业、商务楼(建筑退让地,作交通道路和绿化建设,不可建设任何建、构筑物)。
  二、拆迁地点和范围:越秀区法政路51号。
  三、拆迁人:广州粤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四、拆迁实施单位:广州市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五、拆迁期限:2020年3月27日至2021年3月26日。
  六、拆迁人员进行房屋拆迁工作时,应当佩带相关证件;未佩带相关证件的,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有权拒绝与其协商。
  七、对我局核发的本公告公布的《房屋拆迁许可证》有异议的,可在公告公布之日起60日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或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申请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公告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正常进行。
  八、相关资料可以向拆迁人索取。
  拆迁人地址:东风中路481号13楼
  联系电话: 83063150
  联 系 人:林和生
  附拆迁人员名单:黎耀隆、钟绮娴。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章)
2020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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