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房屋建筑工程实名制工作数字化管理水平,提升考勤数据准确性,强化施工现场监督管理,根据《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工程实名制管理保障农民工工资的通知》(穗建筑〔2024〕263号)等有关规定,现就考勤设备优化升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平台考勤设备优化升级
(一)实行软件嵌入式设备直联。为解决考勤设备质量参差不齐、考勤设备服务商无法准确及时推送考勤数据等问题,广州市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建管中心)统一开发了内嵌式软件,考勤设备安装后可与广州市建设领域管理应用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实现设备直联。
(二)增加AI识别功能模块。为实现人员实名登记、实时考勤和自动监测数据互相比对验证,考勤设备需新增AI识别功能模块,对施工现场作业区进出人员进行清晰人脸识别,确保所有人员进出施工现场和作业信息可以追溯。
二、信息平台考勤设备参数标准
结合行业情况及工作需要,参照各省市实名制考勤设备参数要求等,现对信息平台考勤设备参数标准进行更新升级,具体技术标准详见附件。
三、实施时间
自2024年6月1日起,凡新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考勤设备需具备AI识别功能模块,并安装嵌入式软件实行设备直联。
为确保平稳过渡,目前项目尚在使用的考勤设备可继续使用直至该工程项目完工,也可换购新考勤设备。考勤设备服务商应继续做好在用设备的运维保障服务工作,确保在用设备考勤数据及时准确推送至信息平台。
四、工作要求
(一)施工总承包单位应按照附件的参数标准要求采购考勤设备,可在信息平台了解考勤设备服务商评价资讯并进行择优选择。
(二)市建管中心负责统筹做好实名制平台与考勤设备的联调测试工作,对测试满足要求的考勤设备服务商名单予以公布,相关操作流程指引另行发布。建立考勤设备品牌商评价机制,对因产品质量导致投诉较多、或考勤数据无法及时上传信息平台的考勤设备服务商予以重点标注,对外公布考勤设备服务商评价信息。
(三)考勤设备服务商负责对考勤设备进行运维服务。因设备原因造成数据未及时上传,且当天不能按时解决的;因设备原因影响信息平台稳定运行,造成信息安全漏洞的;协助施工单位篡改考勤数据或推送虚假考勤数据的;泄露人员个人信息的,市建管中心应予以重点标注并重新进行联调测试。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有关要求,考勤设备服务商必须将原考勤设备系统存留的个人信息在合同服务结束后自行销毁,且除用于我市实名制管理有关规定外,不得以任何理由泄露考勤设备系统存留的所有信息。个人信息销毁事项,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督促落实。
五、其他事项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关内容与《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广州市建设领域管理应用信息平台信息采集的通知》(穗建筑〔2022〕313号)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
1.考勤设备参数标准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18日
(联系人:卢志恒,电话:020-32257030;实名制平台热线:32257000转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