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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4006套户籍家庭公租房推出分配 6月5日起接受意向登记
来源: 广州市住保办 发布时间:2018-06-04 06:57 浏览次数:- [字体:]

我市2018年户籍家庭公共租赁住房(下称公租房)共4006套于6月5日起接受符合申请公租房条件的家庭意向登记,于8月15日公开进行摇号预分配。

一、房源情况
本次推出分配的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点共有23个,总套数为4006套,详见下表。 
公共租赁住房房源情况表

序号房源点区域总计户型
一房一房一厅两房一厅三房一厅
1芳和花园荔湾区31
31

2聚德花苑(部分不带电梯)海珠区4412977
3安厦花园天河区64
38197
4棠德花苑(部分不带电梯)天河区67164191
5棠悦花园天河区194
162257
6广氮花园天河区58
331114
7珠江嘉苑天河区683632

8金沙洲花园(部分不带电梯)白云区22
1210
9泽德花苑(部分不带电梯)白云区40
26122
10金御苑白云区1521211993
11龙归花园白云区63332154
12南悦花苑白云区1007
48746456
13平德苑白云区19
1081
14亨元花园黄埔区1831113
15苗和苑黄埔区93921

16榕悦花园黄埔区47244428

17瑞东花园黄埔区89651572
18保利紫林香苑荔湾区32
32

19佳兆业天裕园白云区320
320

20恒大御府白云区21164147

21华发四季名苑白云区19124167

22保利瀚林花园黄埔区120
120

23佳兆业盛世广场黄埔区631
229402
总     计40068992001999107
注:各房源租金标准、最新的物管费可查阅《广州市2018年户籍家庭公共租赁住房摇号分配指引》。
市住房保障办将根据申请对象意向登记情况调整最终供应房源套数。 
二、分配对象
(一)对象一: 2018年6月22日前(含22日,对象一意向登记结束前)取得公共租赁住房有效轮候号 ( 取得有效轮候号是指取得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号且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受理后审核通过的。 ),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轮候对象。
(二)对象二:2018年7月6日前(含6日,对象二意向登记结束前)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已获受理 ( 街道已受理的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不含租赁补贴转实物配租)的新申请对象。 ),且未在2018年6月22日前(含22日)取得有效轮候号的申请对象 ( 意向登记受理至公示结束期间如保障申请经审核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不可参加摇号预分配。 )
三、分配原则
本次分配采取先向对象一配租,配租后剩余房源再向对象二配租的方式,按照下列分配原则的先后顺序对具有配租资格的家庭进行排序并随机配房,其中对象一适用以下第(一)~(四)原则、对象二适用以下第(一)、(三)原则:
(一)家庭人口 (家庭人口是指经审核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的家庭保障人口。)与户型对应原则
4人及以上家庭分配三房一厅,3人户、2人户中父女或母子结构的家庭分配二房一厅,其他2人户家庭分配一房一厅,1人户家庭分配一房。
三房一厅在满足4人及以上家庭需求后仍有剩余的可向3人户家庭配租;二房一厅在满足3人户家庭及2人户中父女或母子结构的家庭需求后仍有剩余的可向其他2人户家庭配租;一房一厅在满足其他2人户家庭需求后仍有剩余的可向1人户家庭配租。
(二)配租顺序原则
1.优先配租对象 (根据我市现行政策,处于轮候册中的对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给予优先配租:(1)属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家庭;(2)属孤老家庭;(3)有家庭成员属三级以上(含三级)残疾人;(4)属自有产权住宅被依法征收(拆迁),并已签订征收(拆迁)补偿协议的家庭;(5)属民政部门核定的低保、低收入困难家庭、特困人员或市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家庭;(6)属区以上各级政府评定的见义勇为人员家庭;(7)属市以上各级政府表彰的劳动模范;(8)属城镇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9)离婚妇女;(10)原承租侨房被发还业主,已腾退原承租房屋的家庭;(11)市、区政府举办的社会(儿童)福利机构年满18周岁以上未婚孤儿;(12)持有《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并在本市养老护理机构工作的养老护理员;(13)复退军人;(14)轮候时间超过3年,未获配租资格的家庭(不含未参加配租意向登记的家庭)。)2.第一序列轮候对象;3.第二序列轮候对象;4.第三序列中曾参加我市2010年公共租赁住房调查的对象;5.第三序列的其他对象。
同一配租顺序的申请对象之间按轮候号先后排序。
(三)多房源点选择原则
分配对象可选择1~10个房源点。
未获配租意向房源点配租资格且愿意服从分配的分配对象,参与剩余房源 (指根据户型对应分配对象所选配租房源点进行分配后剩余的房源。)摇号分配。
(四)楼层分配原则
获得分配资格的家庭进行电脑摇号分配公共租赁住房,其中孤寡老人及有视力、肢体(1~3级或重度)的残疾人家庭,同等条件下优先分配带电梯房源,在配租不带电梯房源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分配低层房源。
四、分配时间安排
本次公租房分配时间安排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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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温馨提示
(一)未递交公租房保障申请且有意向参加本次公租房分配的家庭,可到户籍所在街(镇)领取公租房保障申请表及意向登记表,并在7月6日前按规定递交相关申请表格及资料,可以参加本次公租房意向登记及摇号预分配。
(二)本次推出供应的房源点较多,部分房源点的房源为不带电梯的楼梯房,建议申请家庭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慎重填选意向房源点。
(三)申请家庭如需了解本次公租房分配的相关情况,可前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咨询并领取《广州市2018年户籍家庭公共租赁住房摇号分配指引》,或登录网站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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