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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近期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根据省、市关于全力做好安全生产的有关要求和工作部署,近期我局组织开展了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检查行动。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深刻吸取江苏响水“3·21”爆炸特别重大事故和江苏扬州“3·21”建筑施工较大事故教训,我局组织开展了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穗建质〔2019〕564号)和建筑工程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行动(穗建质〔2019〕645号),重点检查五个方面的情况:一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二是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三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控情况,四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五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情况。

3月1日以来,全市统一行动,共派出检查组1670个,检查项目2915项(次),发现一般隐患7500余条,重大隐患88条。其中,我局派出检查组69组,检查项目134项,雇请专家280人次,对检查发现问题共发出执法建议书或整改通知书134份。

二、主要问题

本次检查发现,我市建筑工地安全管理较以前虽有明显改善,但仍存在不少问题,部分问题还比较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不容乐观。主要问题如下:

一是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部分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未在岗履职,不清楚施工现场情况;部分项目未按规定配置相应的管理人员,《施工安全日志》和《监理安全日志》流于形式,检查记录不完整,长期未发现问题,或与现场实际严重不符,且存在代写代签问题。

二是企业安全隐患排查不彻底,工地安全隐患较普遍。平均每个工地发现一般隐患3条以上,有的项目隐患数超过10条,本次还查出重大隐患88条,反映出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自控能力有待提升。

三是个别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按方案实施,或未按技术规范标准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四是对建筑起重机械缺乏有效的管理,个别项目未办理安装告知手续就擅自安装并投入使用,部分建筑起重设备带病使用,在使用期间经监督抽检评定为不合格。

五是检查发现特种作业人员持假证上岗问题比较突出。

此外,检查还发现易燃易爆物存放、使用不规范等问题。

三、处罚整改

为严厉打击建筑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对检查发现的有关问题,作如下处理:

(一)限期整改及警示约谈。针对检查发现问题,我局和各区住建局及安全监督站已对企业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各有关企业要严格落实整改工作。4月1日,各区住建局统一行动,对3月以来检查发现重大隐患的有关企业进行了集中约谈。

(二)通报批评和行业惩戒。为有效惩戒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决定对新建住宅楼工程1宗等45个问题较突出建设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给予通报批评(详见附件),依照建筑业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制度的有关规定对违规单位进行扣分。

(三)其他处理。对检查发现涉及违法违规的行为,由各区住建局或安全监督机构依照处罚权限对违法企业进行处罚。对拒不整改、整改不到位的项目,要责令停止施工,拒不停工继续冒险施工的,依法提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暂扣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参建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深入排除安全隐患,加强作业人员安全培训,严密防范安全事故。各区住建局和各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加强监督检查,以查实体隐患问题为导向,着重检查企业是否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强化督办约谈和处罚,坚决用铁的手腕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特此通报。

 

附件:通报问题及单位名单.doc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4月4日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04月04日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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