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根据省、市关于全力做好安全生产的有关要求和工作部署,近期我局组织开展了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检查行动。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深刻吸取江苏响水“3·21”爆炸特别重大事故和江苏扬州“3·21”建筑施工较大事故教训,我局组织开展了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穗建质〔2019〕564号)和建筑工程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行动(穗建质〔2019〕645号),重点检查五个方面的情况:一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二是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三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控情况,四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五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情况。
3月1日以来,全市统一行动,共派出检查组1670个,检查项目2915项(次),发现一般隐患7500余条,重大隐患88条。其中,我局派出检查组69组,检查项目134项,雇请专家280人次,对检查发现问题共发出执法建议书或整改通知书134份。
二、主要问题
本次检查发现,我市建筑工地安全管理较以前虽有明显改善,但仍存在不少问题,部分问题还比较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不容乐观。主要问题如下:
一是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部分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未在岗履职,不清楚施工现场情况;部分项目未按规定配置相应的管理人员,《施工安全日志》和《监理安全日志》流于形式,检查记录不完整,长期未发现问题,或与现场实际严重不符,且存在代写代签问题。
二是企业安全隐患排查不彻底,工地安全隐患较普遍。平均每个工地发现一般隐患3条以上,有的项目隐患数超过10条,本次还查出重大隐患88条,反映出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自控能力有待提升。
三是个别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按方案实施,或未按技术规范标准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四是对建筑起重机械缺乏有效的管理,个别项目未办理安装告知手续就擅自安装并投入使用,部分建筑起重设备带病使用,在使用期间经监督抽检评定为不合格。
五是检查发现特种作业人员持假证上岗问题比较突出。
此外,检查还发现易燃易爆物存放、使用不规范等问题。
三、处罚整改
为严厉打击建筑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对检查发现的有关问题,作如下处理:
(一)限期整改及警示约谈。针对检查发现问题,我局和各区住建局及安全监督站已对企业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各有关企业要严格落实整改工作。4月1日,各区住建局统一行动,对3月以来检查发现重大隐患的有关企业进行了集中约谈。
(二)通报批评和行业惩戒。为有效惩戒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决定对新建住宅楼工程1宗等45个问题较突出建设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给予通报批评(详见附件),依照建筑业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制度的有关规定对违规单位进行扣分。
(三)其他处理。对检查发现涉及违法违规的行为,由各区住建局或安全监督机构依照处罚权限对违法企业进行处罚。对拒不整改、整改不到位的项目,要责令停止施工,拒不停工继续冒险施工的,依法提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暂扣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参建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深入排除安全隐患,加强作业人员安全培训,严密防范安全事故。各区住建局和各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加强监督检查,以查实体隐患问题为导向,着重检查企业是否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强化督办约谈和处罚,坚决用铁的手腕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特此通报。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