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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近期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情况的通报

各有关单位:

  我局自2019年5月13日正式承接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业务以来,已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业务共计680多件。2019年8月11日、10月24日我局对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工作情况进行了两次通报,从近期检查情况看,各方责任主体行为、现场实体质量等方面较以往有较大提升,但仍有部分项目参建单位消防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管理行为不规范,未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出现工程未完工报验收、消防工程竣工验收走过场等问题。

  一、各方责任主体行为方面

  (一)部分建设单位随意分割建筑物的局部楼层或防火分区申请局部验收,申请局部投入使用的部分不符合《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GA836-2016)第7.2条规定。

  (二)部分项目建筑平面布置、使用功能、防火分区、装修状态等发生改变,建设单位未办理消防设计审查手续,导致现场实体与原经审批通过的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不一致。

  (三)部分项目消防验收时消防工程未完成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的施工内容,不具备验收条件,建设单位反复多次申报消防验收。

  (四)个别设计单位竣工图纸与现场多处不符,未核实现场实际情况,便在竣工图纸上加盖设计出图专用章。部分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不履行法定责任,在参加消防工程竣工验收时未如实核查现场实体,便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消防)》上签署合格意见。

  (五)部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在消防设施施工未完善、系统调试未完成、联动功能无法实现等情况下仍出具结论合格的检测报告,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二、现场实体方面

  (一)部分项目未完成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实体施工,环形消防车道入口未与外围市政道路连通,还有部分建筑借用市政道路作消防登高操作场地时,受高大乔木、架空电线等障碍物的影响,登高操作场地不能有效发挥作用,严重影响建筑消防安全和火灾救援。

  (二)部分项目防火封堵(包括防火墙、防火卷帘、防火门窗、横竖向管道井及玻璃幕墙等)未按照国家消防技术规范强制性条文和设计文件要求施工,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

  (三)部分项目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灯具未按设计要求安装,照度不足或指示方向错误,不满足安全逃生功能。

  为加强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落实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的责任,经研究,我局决定对部分情况严重的,且不符合消防验收标准或者反复整改的建设单位(广东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广州前海人寿医院有限公司、艾康颐圣(广州)医学影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计单位(广东省建科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广东富盈建设有限公司),消防检测单位(深圳深中孚消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广东华建电气消防安全检测有限公司)予以全市通报批评。

  各有关单位要引以为戒,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消防法律法规、消防技术标准规范,认真履行工程建设主体责任,树立企业良好形象,切实落实我市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要求,确保建设工程消防安全质量

  特此通报。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月20日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01月20日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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