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维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有关工作要求和《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专项动态核查(第一批)工作的通知》(穗建筑〔2022〕798号)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建筑业企业资质专项动态核查(第一批)工作。核查期间,你公司未按照要求提交核查资料。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第二十八条规定, 现责令你单位对上述问题进行整改,整改期限截至2023年2月10日,请于整改期限届满前将书面整改报告及相关资料报我局。你公司在整改期间应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执行,逾期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我局将依法撤回你公司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月3日
(联系人:黄国祥;联系电话:020-28866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