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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基坑监测预警系统综合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工程基坑监测工作,我局印发了《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工程基坑监测管理的通知(试行)》(穗建质〔2023〕207号,以下简称207号文),并于2023年5月1日开始正式启用广州市建设工程融合监管平台基坑监测预警系统。系统上线以来,已有超过500个项目在系统登记并上传监测数据,上报有效预警信息超过100条,并有多个基坑根据预警情况开展应急抢险、排除险情。

  近期,我局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基坑监测情况进行检查。总的来看,大部分监测单位已熟悉207号文内容,能基本按照207号文要求开展监测,在基坑监测系统填报信息、上传监测数据。广东省工程勘察院、苏交科集团广东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广东省地质建设工程勘察院、广州市稳建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等单位整体表现良好,大部分监测项目填报信息完整、上传数据及时。同时,也发现部分监测单位存在系统信息填报不规范、监测数据上传不完整等问题,现将常见、共性问题通报如下。

  一、系统信息填报方面

  系统填报基坑阶段不准确,未根据基坑实际开挖进度动态更新系统中的基坑施工阶段;未按要求上传二维监测图纸并详细标记各测点平面信息(系统电脑端操作路径:监测配置-->附件信息-->二维基坑监测可视化附件);系统中登记测点类型与方案中类型不一致,测点数量小于方案中测点数量(应在系统中按方案完整登记所有类别的测点,并根据实际基坑施工进度调整测点状态,如未开始、监测中、被破坏/遮挡、终止监测等);系统监测预警阈值设置远大于方案设置值;系统中剖面信息与方案剖面信息不一致。

  二、现场监测和数据上传方面

  监测上传数据少于应测的测点数(例:按当日监测计划应监测测点50个,实际上传监测数据测点只有40个);未按频率开展监测和巡检(例:基坑开挖至设计深度,监测频率为1次/1d,实际系统中记录的监测和巡检频率只有1次/2d);未按要求完成每日监测计划,并经过监测项目负责人审核提交(若当日监测工作未经项目负责人审核提交,系统判定本次监测工作未完成);未认真开展巡检、及时上报隐患(例:巡检记录中多张上传照片均为同一张照片;现场出现漏水点,巡检记录中未有异常说明等);项目负责人未按要求带队巡查(应每半月巡查一次);未每月上报月报;自动化监测数据缺失(例:自动化监测频率要求为2次/1d,分别在7:00和19:00上传,但实际每天上传少于2次)。

  下一步,我局将上线基坑监测量化评价模块,并继续加大执法抽查力度,对存在问题较严重的单位进行严格处罚。请各单位对照上述典型问题举一反三做好整改,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基坑监测作业和数据上传的时效性、正确性、规范性,进一步提升我市房屋建筑工程基坑监测水平。

  特此通报。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12日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07月13日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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