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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书(广州益明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等)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有关要求和《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专项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穗建筑〔2024〕267号)要求,我局近期组织开展了技术负责人发生变动的建筑业企业资质专项动态核查工作。经查,广州益明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曾用名:广东听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限期内未提供核查资料;广东利昂建筑有限公司、广东仑南建设有限公司、广东优画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广东睿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技术负责人不符合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详见附件)。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第二十八条规定, 请以上企业于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整改工作,整改期限届满前向我局书面报送整改情况及相关资料。整改期间,以上企业应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执行,逾期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我局将依法撤回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附件:核查情况表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18日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07月24日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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