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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撤回广东骏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2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

广东骏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市锦盛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各相关单位: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22号)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八条,经花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质动态核查,广东骏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市锦盛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3项资质(详见附件)不满足相应资质标准要求,且在规定期限内仍未按要求完成整改工作。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第二十八条,经公示,我局决定依法撤回上述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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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6日

  (联系人:徐科,联系电话:020-83040944)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09月09日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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