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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管理办公室关于取消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公告
来源: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17-04-07 08:49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18号)通知要求,自2017年4月1日起停止征收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以前年度预缴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严格按照“返退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办事指南”办理返退。

特此公告

 

广州市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管理办公室

2017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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