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家缘

其它文件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办理施工许可证核发后续变更事项的通知
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2018-09-11 01:01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区住建局、广州空港委国土规划和建设局,广州开发区审批局、南沙开发区审批局,市质监站、安监站、市政站,各有关单位: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全市统一启用施工许可证办事指南和审批推送系统的通知》(穗建质〔2018〕1341号)明确自8月13日起,全市施工许可证核发实行全程网上办理。为进一步做好施工许可证后续变更相关工作(包含变更建设规模、监理单位、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延期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单位使用CA证书登录网上申报系统(网址:http://online.gzcc.gov.cn/)进行申请,选择对应施工许可证后填写变更信息,并上传申请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PDF版),无需现场递交资料(申请材料清单及系统操作指引详见附件)。

二、审批部门使用施工许可审批系统进行审批(网址:http://jsj.gzcc.gov.cn/),同意后扫描上传批复结果文书,申请单位可在申报系统中查看下载,批复原件交由质量安全监督站现场发放。相关变更信息同步对接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施工许可系统中(请审批人员在结案前,确认“数据变更”栏中的变更信息填写无误)。

三、施工许可证变更事项审批时限调整为5个工作日,请各审批单位及时更新辖区内相关办事指引,做好告知工作,确保变更事项统一实行网上办理。施工许可证变更工作使用施工许可证核发的审批层级和账号密码,如各审批部门需要调整,请联系我委信息中心进行处理。

附件:1.办理施工许可证变更所需材料清单.doc

2.样表模板.doc

3.施工许可证变更系统申报操作说明.doc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9月11日

(联系人:李良龙、池建彬,联系电话:83124452、38920985,信息中心系统咨询:83124994)

相关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