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区政府:
《白云湖夏茅村级工业园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经2020年12月21日市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方案联审会审议,与会部门和专家意见认为,报来的方案符合广州市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2017年第1次会议议定原则。现就白云湖夏茅村级工业园改造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如下:
一、改造范围
项目地块位于白云区白云湖街夏茅村,东至广花一路,北临夏茅客运站。部分纳入城市更新标图建库范围,涉及图斑编号为44011105233、44011104335、44011101023、44011104332、44011100997、44011104333、44011100988、44011105235、44011105234,已纳入《广州市2017年城市更新项目和资金计划》(穗更新字〔2017〕12 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深化城市更新工作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府办函〔2020〕66号)。根据《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穗集有(2012)第10004414号、穗集有(2012)第10004423号、穗集有(2012)第10004419号),《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工程编号:2016测23B110),本次改造范围用地面积68213平方米。
二、改造主体和改造模式
改造主体为项目地块权属人广州市白云区白云湖街夏茅经济联合社,按照村级工业园“自行改造”的方式实施改造。按照《广州市旧厂房更新实施办法》(穗府办〔2015〕56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升城市更新水平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实施意见》(穗府规〔2017〕6号)和《广州市深入推进城市更新工作实施细则》(穗府办规〔2019〕5号),夏茅村级工业园自行改造地块的用地面积68213平方米(其中,商业/商务用地(兼容村庄建设用地)40733平方米、商业/商务/行政办公/文化设施用地(兼容村庄建设用地)3904平方米、绿化道路用地2357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60092平方米。
本次改造范围涉及原应无偿移交给政府的30%的经营性用地,由改造主体以13371平方米留用地指标1:1抵扣后自行改造,超出容积率2.5的改造建筑面积,应当在夏茅村全面改造项目予以统筹核扣;改造范围涉及未完成标图建库的用地401平方米,由改造主体以425.8平方米留用地指标抵扣后使用。
三、规划控制要求
按照《白云区夏茅村石井河整治安置和迎亚运拆除物业复建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该项目改造范围内的用地性质涉及商业/商务用地(兼容村庄建设用地)(B1/B2(H14))、商业/商务/行政办公/文化设施用地(兼容村庄建设用地)(B1/B2/A2/A1(H14))、
公园绿地(G1)、城市道路用地(S1)。其中商业/商务用地(兼容村庄建设用地)、商业/商务/行政办公/文化设施用地(兼容村庄建设用地)用地面积44637平方米,容积率3.5—3.64,建筑面积160092平方米;公园绿地用地面积1100平方米;城市道路用地面积22476平方米。具体用地性质和规划指标以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核定为准。
四、改造业态
改造后项目业态应符合产业布局规划要求。根据你区上报的《白云湖夏茅村级工业园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夏茅村级工业园将导入电子竞技、数字创意、数字传媒产业,打造泛娱乐创意创新设计中心、电竞文化互动体验中心以及数字经济产业培育中心。
五、其他要求
(一)如该用地涉及抵押、查封或者原土地使用权人与实际使用人不一致的,应与相关单位或个人解除查封、注销抵押登记或者征得抵押权人、土地实际使用人同意后,方可办理后续审批手续。
(二)该项目自批复之日起,项目地块不得办理权属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和租赁。
(三)改造范围内的公园绿地、水域和道路等非经营性市政配套及公共服务设施,均由改造主体出资、优先建设,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
(四)本批复作为办理规划、国土等后续报建审批的依据。在办理供地、流转、规划报建等手续前,应按照有关要求完成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工作。
(五)该项目自批复之日起三个月内,区政府须与用地单位签订本项目实施监管协议。
(六)该项目自本实施方案批复之日起,两年内未完善土地使用手续的,批复失效;原则上,批复失效后两年内该项目不得再次申请改造。
(七)请你区做好夏茅村级工业园更新改造与“旧村”改造工作的衔接,充分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涉及重大事项的决策权;应及时排查调处基层矛盾,避免因改造诱发不稳定因素,确保和谐推进改造。综合评估改造规划实施的风险,保证风险可控。
此复。
附件:
1.改造范围图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