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经查,广州市嘉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资质申报过程中提供不实的职称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等规定,决定对广州市嘉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不批准其资质申请。自本通报印发之日起1年内该企业不得再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月16日
各有关单位:
经查,广州市嘉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资质申报过程中提供不实的职称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等规定,决定对广州市嘉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不批准其资质申请。自本通报印发之日起1年内该企业不得再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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