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分行工银研修中心(广州)修缮项目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东凯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两龙路38号之十六
被投诉人1(招标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大沙头路29 号
被投诉人2: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分行工银研修中心(广州)修缮项目评标委员会
三、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本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提供的相关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不应得分提出投诉,请求对中标候选人重新排名。
经查,投诉人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
四、处理结果及依据
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一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