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广东粤剧文化中心项目勘察设计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和平区营口道239号
被投诉人: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
住所:广州市黄埔大道西108号奥园大厦11楼、12楼东翼
三、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本项目评标委员会认定其资格审查不通过提出投诉,请求废除原评审结论。
经查,投诉人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根据。暂未发现本项目招标文件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的情形。否定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无依据。
四、处理结果及依据
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一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6日